2014年5月29日12时,在辽宁传媒学院第二会议室,姜立院长向全体管理干部宣布:教育部正式发文批准辽宁传媒学院升格为辽宁传媒学院。在姜立院长宣读教育部批文后,会场响起了热烈而长久的掌声,这掌声中蕴含着喜悦与兴奋,更代表着全院教职员工为了实现梦想不断努力、开拓奋进的信心和决心。正值学院建院23周年来临之际,辽宁传媒学院的成功建立,更是一件喜上加喜的大事,同时也是辽宁省高等教育的一件大事、喜事。辽宁传媒学院的建立,实现了东北地区传媒类本科高校零的突破,对东北地区传媒类人才的培养具有里程碑的意义。
根据《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》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高职院校要在符合条件基础上申办普通本科院校,但申办条件相当严苛,学院的土地、校舍、师资,教学设备设施等硬件都按生均比逐一量化审核,办学水平、办学能力、学生就业率等软件也有严格标准,不少项目是一项否决,这些要求让不少高职院校望而却步。辽宁传媒学院在辽宁省政府、省教育厅的支持下,凭借自身过硬的条件和23年办学业绩,迎难而上,斩关过将,经过不断的努力,先后通过辽宁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、教育部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严格评估和审查,终于在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上以高票通过。教育部研究同意在辽宁传媒学院基础上建立辽宁传媒学院,学院标识代码为4121013957,撤销辽宁传媒学院的建制。辽宁传媒学院学院终于成功建立。
辽宁传媒学院将在省政府、省教育厅的指导和支持下,结合高等教育结构布局的需要,按照办学定位,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,加强学院发展战略规划研究,加强内涵建设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、技术技能型人才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率,努力将学院办出特色、办出水平,为辽宁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。
辽宁传媒学院的建立,标志着学院的发展进入了全新时代,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群情激奋,斗志昂扬,对学院更加辉煌、更加绚烂的发展前景充满的信心和希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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